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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转炉三次除尘改造项目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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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7日,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根据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转炉三次除尘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内容:①对原有转炉二次烟气除尘系统进行改造,将原有除尘系统中铁水倒灌站抽尘点及地坑上料抽尘管道封堵,保留转炉二次烟气炉前及炉后抽尘点、新增吹氩站及炉顶上料小车抽尘点。②新上一套除尘系统:将转炉三次烟气、倒罐站及地坑筛分上料除尘点合并,新上一套除尘系统及除尘设施。

建设地点:铜陵义安经济开发区东联镇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厂内;

职工定员:不新增员工;

年运行时间:三班24小时连续运转,年运行7920h。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铜陵市义安区经信委于2019年4月4日对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转炉三次除尘改造项目予以备案。

铜陵市义安区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4月24日《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转炉三次除尘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予以备案,备案号:201934072100000048;2019年6月委托安徽环能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验收监测。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计划投资:16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实际总投资为1549.3万元。

(四)验收范围

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三次除尘改造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登记表的要求与实际建设情况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因在转炉兑铁水、或加料时,仍有一部分烟气冒至炼钢主厂房屋顶,弥漫在炼钢厂房内,并有部分烟尘通过加料跨竖向风道从屋顶冒出,对环境形成污染。为了控制炼钢主厂房加料跨竖向风道烟尘外溢带来的环境污染,特此进行本次技改项目。

本次技改项目包括:对原有转炉二次烟气除尘系统进行改造,将原有除尘系统中铁水倒灌站抽尘点及地坑上料抽尘管道封堵,保留转炉二次烟气炉前及炉后抽尘点、新增吹氩站及炉顶上料小车抽尘点。将转炉三次烟气、倒罐站及地坑筛分上料除尘点合并,新上一套除尘系统及除尘设施。三次除尘系统主要针对烟气除尘。

①转炉二次烟气

炼钢车间转炉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二次烟气,企业为更好的满足炼钢厂的环境环保要求,达到《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附表2中转炉(二次烟气)等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因此,对原有转炉二次烟气除尘系统进行改造,将原有除尘系统中铁水倒灌站抽尘点及地坑上料抽尘管道封堵,保留转炉二次烟气炉前及炉后抽尘点、新增吹氩站及炉顶上料小车抽尘点,采取高效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根据设计方案,二次除尘系统风机风量维持76.5万m3/h不变。

②转炉三次烟气

炼钢车间在生产过程中有一部分烟气冒至炼钢主厂房屋顶,弥漫在炼钢厂房内,将转炉三次烟气、倒罐站及地坑筛分上料除尘点合并,新上一套除尘系统及除尘设施。根据设计方案,改造后转炉三次烟气收集效率可达95%以上,因此,转炉三次烟气、倒罐站及地坑筛分上料烟尘经集尘罩+风机风量76万m3/h、除尘效率99%的布袋除尘器+40m高排气筒收集处理排放。

(二)废水

本次技改项目主要为环保配套工程改造项目,不涉及主体工程项目,本次技改项目主要为环保配套工程改造项目,不涉及主体工程项目,且不新增人员,生活废水排放量不增加。项目主要用水为除尘风机轴承冷却水,为净循环水,耗水量79200m3/a。原项目用水量不变。采用原有净环水管网内循环水进行冷却,冷却回水就近接入循环回水管上。

(三)噪声

本次技改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除尘风机、循环水泵等设备在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在90~100dB(A),采用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值。

(四)固废

①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二次除尘站和三次除尘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产生量为1945.2t/a。除尘灰收集的粉尘综合利用。固废暂存场所设置在主体厂房内。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转炉二次烟气出口颗粒物浓度符合《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附表2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转炉二次烟气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6%。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转炉三次烟气出口颗粒物浓度符合《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附表2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转炉三次烟气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0%。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转炉二次烟气出口颗粒物浓度符合《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附表2“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转炉三次烟气出口颗粒物浓度符合《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附表2“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炼钢车间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符合《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表4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点位的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二次除尘站和三次除尘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产生量为1945.2t/a。除尘灰收集的粉尘综合利用。固废暂存场所设置在主体厂房内。

(四)转炉三次除尘改造工程项目环境效益

根据铜陵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特殊钢技改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6年12月)可知,转炉二次烟气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总量为59.15t/a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转炉三次除尘改造工程项目实施后转炉车间烟气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总量为23.8t/a,颗粒物减排量为35.35t/a。

同样根据铜陵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特殊钢技改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6年12月)可知,炼钢车间颗粒物车间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0.799mg/m3,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转炉三次除尘改造工程项目实施后炼钢车间颗粒物车间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0.397mg/m3,炼钢车间颗粒物无组织废气得到有效收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的颗粒物得到有效控制。

五、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基本按照环评文件落实了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验收监测期间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组认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项目运行台账,不断提升废气处理设施的协同处理效果,保障转炉三次除尘改造项目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

2、强化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除尘灰等固体废物管理,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七、验收人员信息

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转炉三次除尘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会单位有: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铜陵市生态环境局义安区分局、项目环评单位、环保设施设计和施工单位、验收监测单位及专家共计10名代表(具体名单附后)。

 

                                                                                                                        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7日

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转炉三次除尘改造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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